(原定要写篇解释近日日志风格的文,但还是先写这篇吧。)
昨晚看完留言后,我失眠了两小时想怎样回应这些留言,脑中又飘出一堆句子,感谢留言的同学给我的脑部刺激!
我相信世界上只有少数同学像火星蜥蜴那样,不重要的考试可能适当作弊(以示反抗?),重要的考试认真对待。但我不相信大多数人(包括自己)有那个自制力——既然不重要的考试可以通过作弊得到甜头,何不在学分更加权重的“重要考试”也作上一弊?
事实上我看到的是,在考试前一两天甚至几天就在想着“到时抄桌面上”,虽然不排除这只是随口说说,但至少感觉大家不是把作弊作为最后无可奈何才用的下策,而是视其为理所当然。
我不是一刀切鄙视所有作弊行为。有如街上的流动熟食小贩,如果他们有钱有能力开店大概也不想“走鬼”。他们是弱势群体,政府也不该对其“赶尽杀绝”。类似地,有些同学或许平时花时间做更伟大的事而大增挂科概率,如此保命式作弊我可以接受。我不解的是为什么成绩好的同学也作弊,到底出于怎样一种心理?
再退一步说,作弊与否是个人选择,我独洁其身可也,其他人是否作弊与我无关。但我觉得他们应该最低限度认为这是错的,不要家常便饭地丢出“那就抄吧”的言论……
请大家重新看一下那篇日志,限于写作水平文章可能显得重点凌乱,请注意到我不只质疑同学,也质疑老师和校规,更有对自己“为什么看不惯”的质问。
我知道社会上有更多潜规则更多作弊,某种意义上我应该感谢同学让我提早面对自己的不适症,让我有四年的时间练就“看开”的能力。现在是修炼中途,体温仍会不自觉地升高,但我感觉写完文后对作弊问题又看开了一点。
GooMoo认为这样匿名其实不很匿,当事人看到还是会知道谁是谁。这点我有考虑到,所以平时blog里都是写同学的好事,涉及负面的事我尽量不写,写也都不具其名。虽然这种可能招麻烦的文可以索性不写,但有些怨念如果任其腐烂于心反而影响同学关系,写出来整理了思绪反而释怀。
如我文中所言,按目前的趋势我不会告诉他们博客地址,即使我会改变主意也是两年后毕业的事,到时一切都事过境迁,没人会追究。作弊连同在大学发生的众多事,都只是一件“事”而已。或许他们还很庆幸当初作弊然后得到某工作进而到某职位……
这次是连最后一个我以为不会作弊的人都作弊了,以后应该也不会有更坏的情况,所以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大概不再讨论这个问题了。
如果说我有什么使坏的心思,那就是在多年后,当他们回忆起“大脑美化版”的大学生活,觉得自己很青涩很单纯时,我会提醒一句:“兄弟,你作弊了……”——仅此而已。

21 Comments
在你的“可接受范围内”不知是我的幸事还是悲哀~
唉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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兄弟,得允许这样的情况出现,你自己坚持牢就可以了…
这社会是急功近利的,有人有别的手法获得通行证也无可厚非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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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25:你当幸事可也。
回Yacca:囧,被称为“兄弟”了,未知你是否知道我是女的?
嗯,我知道社会如此,所以我正在学习适应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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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作弊的容忍程度取决于它对公平性原则的破坏程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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派对就是靠作弊取得政权的,
我自己在大型考试中几乎不作弊
小型考试也只是乱瞟一下而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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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火星蜥蜴:的确存在这种相关性。
回胡戈戈:很和谐的言论啊囧……历史书教的,打来的吧。
“几乎不作弊”是个很微妙的词-v-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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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在大中小型考试中几乎作弊
谢谢,差一点就拿奖学金了真不好意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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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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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大猫:“几乎作弊”与“几乎都作弊”同义?!
回!CnSoLoer:何以换名字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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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有N多马甲,哈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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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确定一下何为大型考试,何为小型?难道期中、期末考试也算是小型考试吗?#(┬_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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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平?世界上有公平吗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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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!CnSoLoer:夏天了,没必要穿马甲吧……
回Snowy:大概是必修和选修之类的分别……
回Eureka:没有是没有,但应该向这个方向努力吧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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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读书的时候,作弊的被处理的后果几乎等于 枪毙。 虽然无法完全遏制作弊,但是绝大多数人不敢以身试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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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人自扫门前雪,休管他人瓦上霜。
就是这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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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西岸:现今老师怜爱学生,不忍见其枪毙,所以众生以身试法……
回kacchan:正解,不管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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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两科考试,考试前有同一个女生跟我说同一句话:靠你了,考试的时候记得将字体写大点!我只是淡淡地说了句:我自己都唔掂呢,呵呵!
其实我已经很不满的了,甚至说得极端点,有点看不起这种人,不过表面当然没有表露出来嘛!做人还是需要圆滑点的!
看到你那句“作弊与否是个人选择,我独洁其身可也,其他人是否作弊与我无关”,我心想,他们已经在自己贬低自己了,如果我还表露出贬低他们的表情,他们岂不是会很可怜?
算吧,很多人的是想尽办法作弊获取高分,甚至我这几次去考试,都见到桌面上写着大概是一些公式啊什么之类,应该是上一场考试的人遗留下来的吧!碰巧有一场考试我的座位上写着这些东东,有圆珠笔有铅笔,避免嫌疑,我主动向监考老师报告了,监考老师就说这些内容跟考试内容无关,不要紧的,我才安心下来。不过我后来也是用橡皮擦掉了…总算擦得干净。要不,这些公式会污染我的视线,令我不能专心考试,尽管老师说没关系。
很开心,认识到你这一位真正与我志同道合的战友!大家并肩作战,打败作弊!(不过,要捉作弊行为的貌似是老师的责任吧!)现在实在太多人有作弊念头了,而有念头的人大概有九成九的已经设法付诸行动,不过无奈因为老师的监督,所以………愤怒的同时又有点无奈,究竟社会上的诚信全都去哪里了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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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上长篇大论者乃我,(*^__^*) 嘻嘻……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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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弊这事儿,其实是青少年无限自我放大的表现之一。太正常不过了,按理说逃课是违反纪律的现象吧,大家还都骂点名的老师啥叉。反正只要违背自己意愿的,一律看不惯。权利义务相对性啊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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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小蔚同学:匿名完又自爆身份?
你的圆滑处理值得我学习,我顶多微笑一下不出声。他们没有贬低自己啦,都“成行成市光明正大”了……
握爪,认识到你这个朋友也是我的荣幸。虽说社会肯定不公平,但至少希望在自己做得到的范围下坚持正义吧。
一个巴掌拍不响,老师的半闭眼态度确令我很无语。
回不是俺:“青少年无限自我放大的表现之一”——新鲜的观点,这个解释也比较通。“只要违背自己意愿的,一律看不惯”——正解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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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...] 6月的文,自觉有些许强颜欢笑的意味,文字似可以作为脑部健康状况的诊断依据。不过有两篇明志文应该放出来:1、2。 [...]